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HZCY-2026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第五师某局采购第三方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项目人员 全部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单位为供应商或者本项目专项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第三方),缺社保凭证该项不计分) 全部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单位为供应商或者本项目专项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第三方);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退休证扫描件及返聘证明。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凭证的,本项不计分。 2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本项目所属行业对应的划型判定指标应当如实填写;不属于本项目划型判定的指标栏位,可填写 “/” 或留空,该情形不视为声明函无效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GA局 地 址: 新疆双河市双河路1118号 联系方式: 18799602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双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园基地办公楼408-5室(办公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8号万象汇A区A座三楼) 联系方式: 0909-2321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兰伟、朱世雯 电 话: 0909-2321196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财政局 地 址: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 传 真: 联 系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09-229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