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832000202602000108(省网)、LSZC-2026-104(市网) 2.项目名称:梁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第二批补充耕地质量初鉴工作服务采购项目A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9.293万元 5.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梁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第二批补充耕地质量初鉴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根据《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2026年下半年开展15000亩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工作,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两大模块;具体涵盖资料收集及审核、评价单元划分、样点选取、外业调 查、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质量等级评定、成果报告编制及图件数据交付等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上级验收、提交最终成果,具体工作开展时间及推进安排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7公开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 查人员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方式现场查询); 3.8资格审 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1梁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第二批补充耕地质量初鉴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一个投标人可以任意选定包组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已被推荐为前一包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仍参与所有包组的评标评审工作,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A包→B包。投标人如报多个包组,制作投标文件时请分别单独制作和填写内容;上传投标文件时请分别单独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23日12点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LiangShan)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投标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须先进行注册,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0537-7817075、0537-6050123。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具体操作为登录“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解密时间

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以后(解密截止时间) 操作: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20分钟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3.本项目的中标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中标公告中将公示中标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其未中标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4.“去标识化”(暗标)评审: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2025〕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