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YYHH-G2026-0001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采购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证据司法鉴定服务 预算金额: 390.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344.000000万元;采购包3:1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一:法医类,30万元/年;分包二:物证类,344万元/年;分包三:声像资料类,16万元/年。 采购需求: 分包一:法医类 ; 分包二:物证类 ; 分包三:声像资料类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须覆盖所投分包对应的鉴定领域),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2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3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司法鉴定许可证》中"法医类" 业务范围须至少包含以下子项目: 法医病理鉴定:0101 死亡原因鉴定、0106 致伤物推断; 法医临床鉴定:020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0502 挥发性毒物鉴定、0503 合成药毒物鉴定、0505 毒品鉴定。 采购包2 1.供应商《司法鉴定许可证》中"物证类" 业务范围须至少包含以下子项目: 痕迹鉴定:02110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021104车辆速度鉴定、021105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采购包3 1.供应商《司法鉴定许可证》中"声像资料类" 业务范围须至少包含以下子项目: 图像鉴定:0201图像处理、0204图像内容分析、0301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3 .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本项目分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2020号 联系人:施文 联系电话:8495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永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3栋2单元5楼 联系人:王凤 联系电话:15005171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凤 电话:15005171375 附件: JSZC-320115-YYHH-G2026-0001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