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XZY[GK]2026002 项目名称: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1(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99000000-其他服务 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1(项目) 否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两处,分别为南屿镇政府食堂(地址:闽侯县南屿镇水西林13号)和执法队食堂(地址:闽侯县乌龙江南大道105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配送地点、配送时间的要求,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配送人员、检测人员、食品安全人员和配送车辆。 1,60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2年,送货次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紧急情况需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中标人按要求及时送货。每天在7时30分之前将蔬菜、禽蛋、畜禽肉等副食品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需要成品早餐时当日早餐6:30前先行完成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和资信部分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9-04 至 2026-09-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8 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福建鑫之源-仓山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南屿镇水西林13号 联系方式: 0591-2280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 联系方式: 0591-8757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莹莹 电话: 0591-8757992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350121]XZY[GK]202600220260831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