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522266030010000034-HJZXCG-2026009 项目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 预算金额(元): 19653674 最高限价(元): 5744552,4271664,6437143,320031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标项一(洪桥镇、水口乡、李家巷镇、龙山街道、雉城街道、吕山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74455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1标段(洪桥镇)、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2标段(水口乡)、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3标段(李家巷镇)、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6标段(龙山街道)、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8标段(雉城街道)、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12标段(吕山乡)》的方案。其中,洪桥镇营造林总面积83.9亩,图斑1个,位于洪桥镇陈桥村,模式为中幼林抚育补植;水口乡营造林总面积548.1亩,图斑3个,位于水口乡金山村,模式为中幼林除萌定株;李家巷镇营造林图斑数量13个,总面积1458.9亩,位于李家巷镇。中幼林抚育模式总面积509.5亩,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3块,面积227.5亩;中幼林抚育补植图斑3块,面积282亩。退化林修复总面积949.4亩,其中,退化松林采伐修复图斑6个,面积918亩;受损松杉林补植补播图斑1个,面积31.4亩。项目涉及李家巷镇石泉村、老虎洞村、青草坞村、李家巷村共4个村;龙山街道营造林总面积2078.1亩,图斑16个,全部位于龙山街道。项目涉及高山岭村图斑数量15个,共计2049.1亩。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1个,面积140.5亩;中幼林抚育补植图斑1个,面积43.8亩;退化松林采伐修复图斑8个,面积1136.7亩;退化杉木采伐修复图斑4个,面积521.5亩;退化杉木更替修复图斑1个,面积206.6亩。涉及新湖村图斑数量1个,共计29亩,全部为退化松林采伐修复; 雉城街道营造林总面积1305.7亩,图斑12个,全部位于雉城街道。项目涉及五峰村图斑数量12个,共计1305.7亩。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6个,面积593.3亩;退化松林采伐修复图斑5个,面积608.4亩;退化杉木采伐修复图斑1个,面积104亩;吕山乡营造林总面积252.1亩。涉及吕山乡雁陶村、金村村,图斑数量4个,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2块,面积37.9亩;中幼林抚育补植图斑1块,面积164.1亩;退化松林采伐修复图斑1块,面积50.1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投标报价不得超本标项和本标项内各标段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本标项和本标项内各标段的预算详见第二章。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标项二(画溪街道、林城镇、小浦镇、泗安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27166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5标段(画溪街道)、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9标段(林城镇)、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10标段(小浦镇)、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11标段(泗安镇)》的方案。其中,画溪街道营造林总面积69.2亩,图斑1个,全部位于画溪街道,项目涉及新庄村图斑数量1个,共计69.2亩,全部属于退化松林采伐修复模式;林城镇营造林总面积672.1亩,都为中幼林抚育。涉及林城镇周吴岕村,图斑数量4个,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3块,面积428.6亩;中幼林抚育补植图斑1块,面积243.5亩;小浦镇营造林总面积5375亩。涉及小浦镇大岕口村、方岩村、方一村、高地村、光耀村、合溪村、潘礼村、小浦村、中山村,图斑数量46个,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36块,面积4532.5亩;中幼林抚育补植图斑7块,面积645.4亩;退化松林采伐修复图斑3块,面积197.1亩;泗安镇营造林总面积174.1亩。涉及泗安镇兴隆村、师姑岗村,图斑数量2个,其中退化松林采伐修复图斑1块,面积123.1亩;退化杉木采伐修复图斑1块,面积51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投标报价不得超本标项和本标项内各标段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本标项和本标项内各标段的预算详见第二章。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标项三(煤山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43714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7标段(煤山镇)》的方案,本标项营造林总面积5909.1亩,图斑32个,全部位于煤山镇。项目涉及罗岕村图斑数量11个,共计2694亩,全部为退化竹林采伐修复模式。涉及抛渎岗村图斑数量3个,共计502.3亩,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1个,面积141.4亩;中幼林抚育补植图斑2个,面积360.9亩。涉及平丰村图斑数量4个,共计567.9亩,全部为中幼林除萌定株模式。涉及五通山村图斑数量7个,共计878.1亩,全部为退化竹林采伐修复模式。涉及新安村图斑数量1个,共计161.3亩,全部为中幼林除萌定株模式。涉及新源村图斑数量6个,共计1105.5亩,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1个,面积77.6亩;中幼林抚育补植图斑3个,面积594.6亩;退化杉木采伐修复图斑2个,面积433.3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投标报价不得超本标项和本标项内各标段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本标项和本标项内各标段的预算详见第二章。 标项四 标项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标项四(长兴县林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20031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2027年度4标段(长兴县林场)方案,本标项营造林图斑数量40个,总面积4127.7亩,中幼林抚育模式总面积1034.6亩,其中,中幼林除萌定株图斑1块,面积105.1亩;中幼林抚育补植图斑7块,面积929.5亩。退化林修复总面积3093.1亩,其中,退化松林采伐修复图斑21个,面积2267.3亩;退化杉木采伐修复图斑9个,面积760.1亩;受损松杉林补植补播图斑2个,面积65.7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投标报价不得超本标项和本标项内各标段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本标项和本标项内各标段的预算详见第二章。 项目组织形式与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由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采购人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分4个标项实施,每个标项有对应的各个乡镇(街道、长兴县林场)。中标人确定后,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项,但按标项顺序评审,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兼投不兼中)。实行由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质量验收、统一资金监管。 备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项目共有4个标项,潜在投标人可对多个标项同时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被推荐为前一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进入后续标项评审(注:在后续标项资格评审时,选择“不符合”,理由: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前一标项第一中标人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进入后续标项评审)。4个标项按顺序开标,评标顺序同开标。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项目需在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施工。管护期2年(自县级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等现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扣除扶持政策不再执行;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相关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标项2:无;标项3:无;标项4: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6年09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开标(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外,供应商如认为需要可以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顺丰优先,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接收登记,寄出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寄地址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2001室),收件人:严工,联系电话:15067279196)。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7日11:0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155020 质疑联系人: 董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155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20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严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067279196 质疑联系人: 吴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77880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3305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