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504-006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6年9月4日 废标情形:其他,《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于2026年8月18日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一共有5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本溪市润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本溪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大连立俊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悦智科技有限公司,大连蠡周商贸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大连悦智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26年8月18日发布了结果公告,公示期内无质疑和投诉现象发生。2026年8月31日接到中标人“大连悦智科技有限公司”弃标说明,该公司明确放弃中标资格。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溪市润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该单位为民办非企业,不属于中小微企业,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应取消投标资格。而剩下三家投标人中,“本溪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暗标要求,所以投标无效。仅剩两家有效投标人,所以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同意并确认,本项目废标,重新招标。 更正日期:2026年9月4日 14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育龙路199号 联系方式: 024-44849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 024-43210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慕女士 电 话: 024-43210676

五、附件

其他附件: 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弃标函.pdf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废标并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pdf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废标并重新招标有关情况的答复.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