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CS-CG-GK-2026039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2029年度宣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第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 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分办法 项目设备 1、投标人具有沥青拌合站,得 10分。 注 :沥青拌合站(自有)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沥青拌合站 (租赁)需提供与沥青拌合站签订的租赁协议原件及沥青拌合站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 投标人承诺:沥青路面施工严格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2004)。并保证:①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混合料运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5℃;②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混合料运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60℃。 2、机械车辆 1)除雪融冰专业车辆(含撒布机)每台得4分,最高4分; 2)铣刨机每台得2分,最高2分; 3)摊铺机每台得2分,最高2分; 4)压路机每台得1分,最高2分; 5)沥青路面灌缝机每台得2分,最高2分; 6)挖掘机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7)小型货车或皮卡车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注: 如为自有设备(车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及购置发票(或采购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设备类型及所有权,须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 2)如为租赁设备(车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及租赁合同,合同中须能体现设备类型、设备使用权、投标人名称等明细,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如无法体现,另附其他证明材料。 24 分 现更正为: 项目设备 1、投标人具有沥青拌合站,得 10分。 注 :沥青拌合站(自有)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沥青拌合站 (租赁)需提供与沥青拌合站签订的租赁协议原件及沥青拌合站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 投标人承诺:沥青路面施工严格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2004)。并保证:①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混合料运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5℃;②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混合料运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60℃。 2、机械车辆 1)除雪融冰专业车辆(含撒布机)每台得4分,最高4分; 2)铣刨机每台得2分,最高2分; 3)摊铺机每台得2分,最高2分; 4)压路机每台得1分,最高2分; 5)沥青路面灌缝机每台得2分,最高2分; 6)挖掘机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7)小型货车或皮卡车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注: ( 1 ) 如为自有设备(车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及购置发票(或采购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设备类型及所有权,须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 2) 如为租赁设备(车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及租赁合同,合同中须能体现设备类型、设备使用权、投标人名称等明细,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如无法体现,另附其他证明材料。 ( 3)以上自有或租赁设备(车辆)均须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 4)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车辆设备数量作为加分项,数量不包含采购需求基本设备。 24 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事项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建设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 :0563-3024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2栋3楼 联系方式: 0563-301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林工 联系方式: 0563-3024135、0563-3013002 2026年9月4日 附件信息: 2026-2029年度宣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