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8300-2026020301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构皮滩通航设施电气类备品备件采购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6000AFZ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无本国产品相关政策 新增本国产品相关政策1.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含在国内组装、生产的产品),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结合项目采购要求,本项目仅限定合规本国产品参与竞争,不存在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混合竞争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第三条规定,本项目不适用20%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支持政策。 2 采购文件第三章
一、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
功能描述栏序号第33-39、54-60条型号 功能描述栏序号第33-39、54-60条型号移到备注栏,并在型号前增加目前系统使用型号 3 采购文件第三章
一、技术要求(三)质量标准
1.产品来源与质量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均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且不得为翻新、返修或非原厂渠道产品。(2)货物交付时,供应商应随附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确保货物在交付时不存在任何货损、外观瑕疵或性能缺陷。(3)采购方有权在收货现场对货物进行外观及数量验收,但该验收不免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后续保证责任。(4)若产品属于进口件,供应商还应提供该批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完整进口手续文件。 1.产品来源与质量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均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且不得为翻新、返修或非原厂渠道产品。(2)货物交付时,供应商应随附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确保货物在交付时不存在任何货损、外观瑕疵或性能缺陷。(3)采购方有权在收货现场对货物进行外观及数量验收,但该验收不免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后续保证责任。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贵州省乌江通航管理局) 地 址: 贵州省思南县城北街7号 联系方式: 16685730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开区珠江路70号贵阳恒大翡翠华庭第3栋14层3号房 联系方式: 1879877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599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琨、祖文文、罗彭、牟晓云 电 话: 187987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