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ZT-ZFCG-2026-028.1B1 项目名称:洪山镇青狮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洪山镇青狮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205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5,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洪山镇青狮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洪山镇青狮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8)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进行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洪山镇街道 联系方式: 15594513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 0915-3293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915-3293303 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