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AFAGZ51070/JG2026-06-1218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16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12.015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答疑、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投标人应充分阅读、理解前述招标资料,避免遗漏工作内容和数量,中标后须完成合同工程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5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项目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以不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否则,投标人应向中小企业分包,并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至少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至少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4%,分包的中小企业可以是一家或多家。 注: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自行拟定,并承诺不再次分包,且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项目经理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包含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 2.0.3 款界定,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等。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3.1.5 财务要求:/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3.3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项目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以不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否则,投标人应向中小企业分包,并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至少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至少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4%,分包的中小企业可以是一家或多家。注: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自行拟定,并承诺不再次分包,且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4日 至 2026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教育部关于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教发函〔2026〕222号) 1.4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1.5 项目业主:合肥工业大学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AGZ51070/JG2026-06-1218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校区,项目在6136.40平方米(合计9.20亩)的校园建设用地上建设1栋10层的科研用房——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停车、给排水、强弱电、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用地内总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共计32821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约16700万元 2.8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答疑、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投标人应充分阅读、理解前述招标资料,避免遗漏工作内容和数量,中标后须完成合同工程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 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投标人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包含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 2.0.3 款界定,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等。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项目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以不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否则,投标人应向中小企业分包,并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至少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至少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4%,分包的中小企业可以是一家或多家。 注: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自行拟定,并承诺不再次分包,且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061457/66061454、15324494256。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模式3)(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 编:230009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0551-6290177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92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陈苑、魏思宇、胡杭东 电 话:0551-66061457、0551-66061454、1532449425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jyxt.hfztb.cn/sso/查看。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644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455823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551-62901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陈苑、魏思宇、胡杭东 0551-66061457、0551-66061454、15324494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 0551-6290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