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BZSJ2026CG147 号 二 、 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采购交通标志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 商名称: 亳州市依闪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汤王大道建投南湖春城 4号1单元1301室 中标金额: 人民币 叁拾壹万零捌佰伍拾 元 整 ( 310850 .0 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悬臂式指示标志牌杆件及基础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2套 单价: 7000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利利、张华、王金虎、陆崇、汪永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 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 。 (二)收费金额: 4000 .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

宜 (一) 采购方式、 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 投标 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6 年 8 月 13 日 3.开标 日期: 2026 年 9 月 3 日 4.资格能力条 件: 详见业绩。 5.业绩: 亳州市城市重点区域交通补短板项目 -涡阳路(利辛路-和平路)、新华北路(和平路-香附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交通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7日。 6.信誉(荣誉获奖): 本项目未要求。 7.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未要求 。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中建恒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未对反光膜的质保期进行承诺,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无。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 (二)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 止),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 九 条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 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或者缺少 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 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0558-5110009。 (五) 领取 中标 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6年 9 月 3 日 招标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