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国为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西2号63号 中标(成交)金额:88(%) 评审总得分:87.4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003包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本项目服务期为2 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供货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次采购预算为第一年预算,第二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才、邵丽玮、高树成、张春红(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 联系方式:024-2276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6697、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来祥 电 话:024-22896697、024-2289004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编号:JH26-210100-04021.doc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国为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 04021排序.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