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9282026AGK00044 项目名称: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砚城镇易地搬迁移民小区垃圾车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最高限价(元): 2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砚城镇易地搬迁移民小区垃圾车购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垃圾集装箱;垃圾收集车。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供货地点: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①所投车辆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且产品名称和用途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车型。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紫檀新天地D座2204山西安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0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五寨县迎宾西街 联系方式: 13546601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安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紫檀新天地D座2204 联系方式: 18603504003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王丽斌 电 话: 18603504003 附件信息: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砚城镇易地搬迁移民小区垃圾车购置项目-招标文件2026.9.4.doc 651.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