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26A04010 采购执行编号: ZC-GZ-26001452 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制造及应用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集成电路制造工艺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3,680,000.00元 最高限价:33,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制造工艺设备 17,880,000.00元 1 批 电子工业生产设备(紫外光刻机):基片尺寸:≥ 6英寸晶圆,向下兼容;主波长:≥365nm;光源:UV LED,最大曝光能量密度:≥35 mW/cm2,且曝光能量密度可调;光半角:≤2°;照度不均匀性(6英寸范围内):≤3%;曝光有效范围:≥φ150 mm;等等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制造工艺辅助设备 15,800,000.00元 1 批 电子工业生产设备(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应用全流程工程实践设备):包含不少于6个的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应用全流程工程实践案例、相关教学资源,包括不限于提供智能垃圾桶、智能电子秤、智能手表、便携式心电检测仪、智能摄像头、智能门锁等,且能同时满足20工位开展同一实训项目,每个项目相关辅材200套;等等 最高限价总计:33,6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总额的6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货物制造商中含中型企业),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还应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100%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9月4日 至 2026年9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9月3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3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9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大学 采购经办人:邹静 采购人电话:023-6562606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谢沛诘 马诗雨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022 6770716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沛诘 马诗雨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022 67707169

九、附件

定稿-公开招标-集成电路制造及应用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集成电路制造工艺设备0903.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