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JSHYZB-2026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江市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要求

(一) 技术要求 7、设计团队需求 供应商应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熟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标准、规范或技术指南。需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市政、给排水、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门对接本项目的总体指导工作。同时需组建技术团队(至少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具体技术服务。其中包含1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市政、给排水、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名工程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8、设计周期要求 中标设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根据评审意见,在7日历天内完成最终稿的修改与提交。 变更为: 7、设计团队需求 供应商应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熟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标准、规范或技术指南。需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市政、给排水、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门对接本项目的总体指导工作。同时需组建技术团队(至少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具体技术服务。其中包含1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市政、给排水、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名工程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上技术人员需派2名以上人员驻场进行设计服务。 8、设计周期要求 中标设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根据评审意见,在5日历天内完成最终稿的修改与提交。中标设计单位无条件配合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在10日内完成项目的申报相关工作。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要求

(二) 商务要求 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7日历天。 5、工作成果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7日历天通过专家评审。达到或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变更为: 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5、工作成果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5日历天通过专家评审。达到或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完成服务工作。中标设计单位无条件配合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在10日内完成项目的申报相关工作。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九江市濂溪区体育路66号 联系方式: 0792-8792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九江市海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九江市南海路7号柴桑国际中心B座1114室 联系方式: 0792-8158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0792-815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