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H-BJ(SG)2026-17 项目名称:新集川镇铁马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集川镇铁马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4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48,74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公路工程施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49,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集川镇铁马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8 号);2.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2.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集川镇铁马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可查询(提供网查截图);(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一年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项目经理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可查询(提供网查截图);(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不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 通过陕西省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 . 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 ), 交易平台〖首页〉电子 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 /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 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 ( *.SXSZF 格式 ); 3 . 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 . 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发售 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 本项目为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 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 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服 务指南 -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 标人操作手册 ”,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 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 4009980000。 6 . 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 . 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质询响应及二次报价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 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 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 “项目流程 ”答疑文件下载 、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陇县新集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 陇县新集川镇新集川街道 联系方式: 0917-4507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裕隆大厦904 联系方式: 0917-890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宝鸡分公司经办 电话: 0917-8900988 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公告-202609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