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52291 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心理健康促进门诊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65946.51 最高限价(元):1965946.51 采购需求: 查看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心理健康门诊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国家及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4日23时00分至2026年09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3、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大连东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607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6号 联系方式: 024-3145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东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607室 联系方式: 024-31733830、13332407313 邮箱地址: 2529420893@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东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 033081010200002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诗敏、白红明 电 话: 024-31733830、133324073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