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0-SZJJ-C2026-0018 项目名称: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床位制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9.43858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94385.83元 采购需求: 对苏州市第二看守所监室原有通铺进行拆除,铺设地砖和墙砖 ,卫生间移位,地下管网改造,墙面设置储物柜 等 。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90】天,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项目经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5.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6.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1、以上所称“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若本次采购中的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 苏采云平台获取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

五、开启

时间: 2026-09-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州市市辖区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电话:0512 6573 7699;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一楼服务大厅。 (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 “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 4)技术咨询: 注册咨询: 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采购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及项目的澄清、修正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8、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9、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情形处理。 10、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叶宇翔 联系电话:0512-6511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 联系人:杨喻婷、杨易 、庞坤 联系电话:0512-65954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喻婷、杨易 、庞坤 电话:0512-65954780 附件: JSZC-320500-SZJJ-C2026-0018采购文件.doc 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