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935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92,640.00元 最高限价:289264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磋商(2026)0150号-1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包1 2098000 2098000 2 洛直政采磋商(2026)0150号-2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包2 794640 79464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包1采购庭审质证一体机(法官)21套;庭审质证一体机(当事人)42套;4K高清庭审主机4台;4K高清一体化摄像机16台;电容话筒32支;陪审员显示器8台;大屏幕显示设备8台等; 包2采购X射线智能安全检查设备2套;酒精测试仪4台;金属探测仪8台;全彩显示屏7.29㎡;视频处理器1台;线阵列音箱4支;低音扬声器1台;存储管理一体机1台;摄像头(枪机)3台等; 供应商可就多个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一个包,按照包顺序确定成交的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安装调试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磋商或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7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入口或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阳市市民之家六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督电话:0371-6580842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06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158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25楼2506室 联系人:赵学伟、杨黎燕、杨森 联系方式:0379-80886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黎燕 联系方式:0379-80886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