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1083261820010000007
二、项目名称
玉环经济开发区小枫屿河及大沙港河河道水质净化设备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 (成交) 供应商名称 中标 (成交)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401004(元)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6-7层 91.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玉环经济开发区小枫屿河及大沙港河河道水质净化设备运维项目 玉环经济开发区小枫屿河及大沙港河河道水质净化设备运维项目 本项目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内。主要用于水质提升处理,运营时间395天,小枫屿河及大沙港河每条河每小时处理量各为200吨,每天按15小时计算,两条河每日处理水量共6000吨。(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 本次采购的运营服务期为395天。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子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汪美林,沈贤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6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玉环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89668800 质疑联系人: 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6-81719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42-50号3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 邱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6-87217575 质疑联系人: 张仙花 质疑联系方式: 1396767768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玉环市广陵路130号财政大楼5楼 传 真: 0576-87250185 联 系 人:李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附件信息: 玉环经济开发区小枫屿河及大沙港河河道水质净化设备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定稿.pdf 492.8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27.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