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522266030010000033-HZ-2026-T012 项目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采伐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370000 最高限价(元): 13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采伐设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采伐设计项目主要根据项目作业设计方案的相关标准及要求,通过内业核对与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2027年度项目采伐作业设计,并完成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具体涵盖:被采伐林木打标(喷漆标记)工作、采伐设计文本编制及落地上图、相关审批资料的组件、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须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 本次项目总面积约21485.3亩,实施区域覆盖洪桥镇、水口乡、李家巷镇、长兴县林场、画溪街道、龙山街道、煤山镇、雉城街道、林城镇、小浦镇、泗安镇、吕山乡管辖范围内,其中位于煤山镇管辖范围内的约3572.1亩区域,仅需完成打标采伐(喷漆标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7年度全部采伐作业完成、各标项通过县级交工验收之日终止。采伐作业实施阶段,乙方应当派驻设计代表提供全过程现场跟踪技术服务;在所有标项通过县级综合竣工验收之前,如项目出现整改任务,乙方仍应按照甲方要求持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含采伐打标工作)。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资质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6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备份文件快递或送至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孙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155020 质疑联系人: 董建锋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155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州弘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 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250311、15857280702 质疑联系人: 郑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25031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联 系 人:佘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3305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