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旌德县玉溪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地质勘查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旌德县玉溪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地质勘查 数量: 1 单位: 项 预算金额: 24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缓解旌德县饰面石材资源供需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我县拟设置旌德县玉溪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为查明饰面用花岗岩矿的性质、规模及储量,提交专家审查通过的勘查报告,达到设置采矿权许可,需确定服务单位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工作区域范围:工作区位于旌德县城西北278°方向约11.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孙村镇管辖,工作区面积:0.41km2;目的任务:在收集并分析研究查区以往地质成果资料基础上,通过地质测量、探槽、钻探(浅钻)工程施工、采样分析测试等勘查工作,详细查明矿床地质特征,确定矿体的形态、产状、规模、空间位置和矿石质量特征,确定矿体的连续性,详细查明矿体开采技术条件,对饰面石材的加工技术性能进行系统测试。探求探明+控制+推断的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编制提交《安徽省旌德县玉溪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勘探报告》,为委托单位对该矿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地质依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是驻宣城市唯一公益性二类综合地勘单位,符合安徽省(财综[2017]47号)文件要求; 2、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是公益性综合地勘单位,拥有地质勘查等相应的业务范围,并具有测绘相应资质; 3、旌德县玉溪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地质勘查采购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 4、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并依据2019年《宣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00号)的战略合作文件中明确“对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出资的涉及311地质队可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渠道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梅园路116号311地质队B1科研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04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 侯先生 联系地址: 旌德县旌阳镇滨江路 联系电话: 18056368085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 联系电话 : 0563-8603790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地址: 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电话: 1895636611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2.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