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lacg20260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祥生源夜市配套公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9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文件中关于“预付款”的要求进行取消。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P43页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施工单位机械进场后,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40%【支付预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须使用见索即付型)或其他担保措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在付款前承包人须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签证变更部分,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统一纳入审计结算支付)。” 现更正为: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在付款前承包人须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签证变更部分,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统一纳入审计结算支付)。注: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 更正日期: 2026年9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来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 44号 联系方式: 梅长伟 13505501366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A座3楼 联系方式: 樊工、叶工 15212183717、15056537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梅长伟、樊工、叶工 电 话: 13505501366、15212183717、1505653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