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YZFCG(FS)-2026116 项目名称: 2027年度沙雅县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60000 最高限价(元): 6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7年度沙雅县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60000 单位: 家 简要规格描述: 向甲方(沙雅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履行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职能中的法律问题、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涉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一切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的在项目评审时对符合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不叠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沙雅县司法局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博孜村4组 联系方式: 13565161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华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晶水路26号金桥 ·天玺大厦1栋四层04号商铺403室 联系方式: 18099396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鑫 电 话: 18099396592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7年度沙雅县法律顾问采购项目.docx 693.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