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1259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历史纸质病案托管存储及增值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 项目概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需托管约220万册历史纸质病案及未来三年内新增纸质病案,以及在此基础上完成增值服务。
二、所需以下服务
★1.投标人提供的档案保管地点(病案保管库房)要求在沈阳市辖区范围内,且满足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等要求。档案存储库房1公里内不能有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和污染源。 ★2.投标人须具备可用于病案保管的库房设施和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投标人提供的病案保管库房须满足《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病案库房须达到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高温、防潮、防鼠、防虫等“八防”标准。 3.病案交接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本逐卷清点,保证病案准确无误,每组清点至少两人,采购方负责监督核查。 4.病案运输必须使用能够实时监控行驶情况及路线并且具有封闭条件及车况良好的车辆,车上必须配置不少于两名中标人正式员工,负责病案运输车辆驾驶和押运安全。 5.病案运送至托管单位后,需立即入库上架保存,并将病案存放位置等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给采购人。 ★6.病案托管期间必须保证病案完好无损。 ★7.为确保病案科学管理和病案的快捷、准确利用,病案须采用条码管理。病案交接下架须根据病案类别及相关信息,编号装入病案专用箱(由中标人提供),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于年代久远的病案要轻拿轻放,防止病案损坏。 ★8.投标人提供病案查询利用服务的时限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其中,电子扫描件查询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纸质原件递送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投标人能够对病案原件进行保真高清晰扫描,并具有将扫描件通过远程传输发送给客户指定地址的能力;能够提供7*24小时病案服务,能够满足夜间及休息日的病案查询利用服务需求;能够提供一年 ≥ 300次免费市内上门病案递送服务。 9.投标人须具备依托经过治理的病案数据向采购人提供定制化专题病种数据集构建服务能力,全面支撑采购人临床科研、单病种质量管控等业务开展。 10.投标人须具备依托经过治理的病案数据向采购人提供病案编码校验、病案质控风险预警和病案质控数据统计分析和按期编制病案质控分析报告的服务能力。 11.投标人提供的病案存储库房须提供供暖、除湿服务,安保、水、电、监控及物业管理等服务。 ★12.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同意,严禁任何人私自查阅托管病案的内容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生效,服务期1年。(第一个服务年度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为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15时00分至2026年09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8680373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少伟、郭晓川、尚彬、张田田、刘金霞、刘娟娟、胡海泓 电 话: 024-8680373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