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81-011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寨镇九寨村辽峰葡萄、H-18桃大棚种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 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中“
三、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
预留金”的内容以澄清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预留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得擅自修改。原采购文件不变供应商须根据澄清后的工程量清单自行修改,除上述澄清内容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7日11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2、供应商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lnzc8888@163.com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进行在线解密。启动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及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按评审小组要求完成报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盖州市九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盖州市九寨镇 联系方式: 0417-710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 0427-28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晶晶 电 话: 0427-28753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