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00059号-1-JY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松原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乾安县2026年退化草原修复)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一、招标函、招标函附录及招标报价函
(一)招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Y: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期,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我方同意本招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随本招标函道交的招标函附录是本招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招标函递交招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招标函,包括招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投标报价函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Y: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期,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二)招标函附录 (二)投标函附录 3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三)招标报价函(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 企业资质等级 招标报价(元) 招标保证金 有/无 质量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工期) 优惠条件 服务承诺 备注 1、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 2、本表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正本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招标报价函内容为准。 3、招标报价为一览表所列工程项目报价的总和。 4、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两项,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标书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 5、招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供应商:(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报价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 企业资质等级 投标报价(元) 投标保证金 有/无 质量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工期) 优惠条件 服务承诺 备注 1、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 2、本表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正本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报价函内容为准。 3、投标报价为一览表所列工程项目报价的总和。 4、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两项,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标书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 5、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供应商:(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九、工程量清单承诺书
工程量清单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如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重新制作响应第二次有效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 特此承诺 造价师:(签字并盖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_月日
九、工程量清单承诺书
工程量清单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如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清单内容与我方投标文件、商务报价的所有内容完全一致,无任何私下修改、替换的情况。 特此承诺 造价师:(签字并盖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_月日 5 投标文件目录
三、报价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及投标报价函
6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四、招标保证金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_年月_日递交了[项目名称]的招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四、投标保证金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_年月_日递交了[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7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1 招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8 合同签订备案: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当日将电子版扫描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619882293@q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电子版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电子版合同当日完成项目合同公示。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3)招标保证金
三、报价文件
(1)招标函及招标函附录及招标报价函 3.2招标报价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招标函中的招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响应有效期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招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招标保证金。 3.4招标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招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招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招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招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未成交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招标保证金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8 合同签订备案: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当日将电子版扫描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619882293@q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电子版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电子版合同当日完成项目合同公示。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3)投标保证金
三、报价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及投标报价函 3.2投标报价 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响应有效期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8 7.合同授予 7.4签订合同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招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招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根据各单位最终报价和合格招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招标综合详细打分,按照汇总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人。 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最后报价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超出最高限价的招标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 注: 1.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根据各单位最终报价和合格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投标综合详细打分,按照汇总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人。 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 注: 1.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10 2.2.4 (3) 招标报价 (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30%×100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11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审工作程序 (1)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单位,但招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招标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招标报价计算公式 招标报价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3)招标报价评分标准: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 3.1.3招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招标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招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详细评审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招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3.5招标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招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招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招标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单位,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投标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招标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详细评审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3.5招标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招标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3、政府采购信用贷款,请联系松原市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联系人:李明峻 联系电话:0438-8888336 18686500569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乾安县草原管理站(乾安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地 址: 乾安镇鸣凤街48委 联系方式: 18443868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锦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以西壹湖国际(一期)D1幢129号 联系方式: 18544112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兴 电 话: 18544112777 初审: 张兴 复审: 张兴 终审: 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