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82 项目名称:建平县河道技防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6000.00 最高限价(元):786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计划在建平县重点河段安装视频监控400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正常使用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平县水务局 地 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三段181号 联系方式: 0421-7826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 地 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 联系方式: 0421-7832687 邮箱地址: jpggzyzfcg@163.con 开户行: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 账户名称: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 账号: 0713022509200128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明浩 电 话: 1389808705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