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SJ-202606FJ-134001001(DDCG-20262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区钻探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所提疑问作如下回复: 问题 1: 投标函附录中 “缺陷责任期”,是否以招标公告2.3中为准,即约定内容处填写“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屋面及其他部位防水责任期为5年。”? 回复 1: 是。 问题 2: 投标函附录中的 “分包”对应合同条款4.5.2,约定内容处是否按照招标文件P80的4.5.2款内容填写? 回复 2: 是。 问题 3: 招标文件 P74页,“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承包人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向发包人(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审计处)提交施工图预算。若发包人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承包人应予以配合。”考虑到该项目施工工期仅5个月,施工图预算报送及审核能否与结算流程合并? 回复 3: 后期根据进展情况另行商定。 问题 4: 招标文件 P77页,“对于项目质量验收所需的所有检验检测,承包人应全力配合检测机构开展工作;若检测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对检测过程中结构、部件、专项工程等产生的破损进行修复和保护,修复费用及工期应在承包人总工期中予以考虑;若检测不合格,则承包人需尽快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且工期不予顺延。以上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材料检查由发包人委托,所产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能否调整为材料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 回复 4: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5: 招标文件 P80页,“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本项目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分别支付给联合体成员,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向监理人、发包人申请款项。”该项目为EPC项目,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能否支付至联合体牵头方,再由联合体牵头方支付至联合体成员方? 回复 5: 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招标代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7 日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7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027-67885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胡秀坤、胡致远、姚昌 027-87273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027-6788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