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DHZ20260025 项目名称:东源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19,759.9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源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3,019,759.9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学仪器 东源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59,426.57 - 1-2 教学仪器 AI智能心理服务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333.33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源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源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源县教育局 地 址: 东源县城新河大道001号 联系方式: 0762-8333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华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市区东城西片区黄沙大道西面纬十五路北边河源雅居乐花园38-C1388商铺01室 联系方式: 0762-3898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0762-3898966 广东华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东源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26090701).zip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格式).docx 附件一:东源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清单.docx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