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镇海区行政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305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0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次升级改造是在原有智能化系统基础上进行迭代优化、硬件更新、功能升级,属于原有系统的延续性建设服务。若更换供应商实施未参与原系统初始建设,无法精准匹配现有系统架构,不熟悉设备适配标准和隐蔽工程布局,无法保障升级改造后的系统与原有设备、数据、运行模式完全兼容,极易出现系统冲突、功能失效、数据丢失、设备不匹配等问题,无法实现既定改造目标。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保障系统一致性与运行稳定性。行政中心智能化系统承担着安防监控、人员门禁、车辆通行、核心网络运行等关键职能。原有系统软硬件为一体化专属配置,各子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联动,形成完整的运行体系。原建设单位可实现无缝升级、精准适配,保障各子系统协同运行、数据完整延续,避免因技术不匹配导致系统瘫痪、安全漏洞、管控失效等重大风险,确保政务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3、由原建设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接本次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可最大化利用现有设备及系统资源,精准靶向整改老化故障、升级短板功能,大幅节约财政资金,缩短项目实施周期,快速解决现有系统更新使用。 综上,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8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07日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项目预算人民币1016666元/年,3050000元/三年。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6287028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镇海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金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9666 传 真: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