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QYGC[2026]-036
二、项目名称
澥浦镇康悦颐养院一期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708956(元) 宁波市镇海区悦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祥业街128号美银大厦16楼(新城核心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澥浦镇康悦颐养院一期改造提升项目 澥浦镇康悦颐养院一期改造提升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且通过竣工验收 王佳宜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20212023048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童英钧,王建军,魏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需向采购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计价[2002] 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程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总金额为基数计取,该费用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人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496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澥浦镇人民政府新建西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6505275 质疑联系人: 樊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650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勤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587弄研发园A5幢18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金琳、王茜、陈双双、王夏天、王选、刘汉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7815934535 质疑联系人: 袁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9073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 联系人 :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389666 附件信息: 定稿 澥浦镇康悦颐养院一期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699.3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68.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