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522269220010000037-CXFY-2026-073

二、项目名称

长兴县合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520000(元) 浙江天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西山路1799号2幢310室 83.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兴县合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长兴县合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本项目整个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合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合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笑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莹,宓小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及与采购人协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长兴县煤山镇煤鑫街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沈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587900808 质疑联系人: 胡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65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857238103 质疑联系人: 王佳珺 质疑联系方式: 1358725237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终稿)长兴县合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0824.doc 523.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34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