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XZC2026-G1-002893-GXJL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总金额(元): 5201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4K超高清荧光内镜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2360000 合同履约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标项(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超广角激光眼科诊断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1445000 合同履约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标项(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 标项三 标项名称: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1396000 合同履约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标项(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的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 ①本项目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该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复印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②本项目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该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③本项目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①、②要求提供。(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分标2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的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 ①本项目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该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复印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②本项目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该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③本项目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①、②要求提供。(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分标3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的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 ①本项目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该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复印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②本项目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该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③本项目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①、②要求提供。(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A分标:23600元整;B分标:14450元整;C分标:13960元整。 保证金须足额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6年9月30日0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 银行行号:105611042511 2、采购意向公示:https://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485&articleId=ewLWwfxw8ghuz2MFirhrVA== 3、网上查询地址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9-9号 项目联系人: 许工 项目联系方式: 0771-5602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项目联系人: 梁钧茗、梁力 项目联系方式: 0771-588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