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BMC-20266139G

二、项目名称

鄞州低空智护——无人机信息管理平台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374000(元) 浙江云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科信大厦5幢6、7号701-10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鄞州低空智护——无人机信息管理平台项目 鄞州低空智护——无人机信息管理平台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在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初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正式进入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满且系统运行稳定、各项指标达标后,由采购人邀请专家组织最终验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俊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傅强,刘贤康,刘卫红,许允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56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155639 质疑联系人: 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15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史涛、陈燕、陈一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101283 质疑联系人: 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13968311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 联系人 :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鄞州低空智护——无人机信息管理平台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 205.1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51.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