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D2026-022(01) 项目名称: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综合服务(评测验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验收结束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验收结束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验收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包评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各供应商财务状况审计报告需赋加二维码,并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码截图 (3)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9)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如若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合同包2(2包评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各供应商财务状况审计报告需赋加二维码,并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码截图 (3)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9)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如若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合同包3(3包验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各供应商财务状况审计报告需赋加二维码,并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码截图 (3)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9)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如若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至 2026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 13)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2023]5号); (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 15)《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6〕10 号); ( 17)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 ( 1 ) 本项目 兼投不兼中总规则:本项目分 3个采购包,投标人可对多个采购包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2)评标顺序与中标规则:评标委员会按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顺序依次评审。若某投标人在前序采购包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后续标段评审中仍参与打分、计入有效投标人数量,自动失去后续标段中标资格。(3)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每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已在前序标段中标的投标人,后续采购包排名自动顺延至下一位有效投标人。 (九)供应商报名免费领取磋商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自拟弃标函,发送至 313558159@qq.com邮箱) (十)中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三份,纸质投标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金华路1号 联系方式: 029-32086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座1403室 联系方式: 15829367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逍 电话: 15829367702 陕西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