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6ANNFZ00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庐江县 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验收第三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 9 月 2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 2025年 9 月 8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 1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中“ 土壤学类等专业 ”的“等”字,是否包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检测(环境监测)等与采购需求服务内容相对应的环境类专业? 回复: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条款备注所列 “1、土壤学类专业是指: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农化、土壤与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肥料、土壤检测、地理信息科学(系统)等专业”;该条 备注末尾 “等专业”仅指代与前述列举土壤方向紧密相关的同类土壤学科专业 , 与土壤学科紧密同源、土壤资源调查评价方向的相近专业, 最终以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准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承担本项目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技术总把控、耕地土壤理化性状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判定等核心业务,岗位重点侧重土壤学科专业技术能力,故该岗位专业范围与团队人员 “土壤学或环境学及相关专业”评分项做区分设置。 招标文件 “人员配备”团队人员评分项,面向普通团队作业人员,工作内容包含土壤污染采样调查、环境相关辅助工作,因此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纳入该条专业认定范围。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属于项目关键技术岗位,主要负责耕地质量评价核心技术把关,岗位技术侧重点与普通团队人员存在差异,因此两项评分条款专业范围设置不同,不属于评审口径前后矛盾。 本项目采购需求虽含有土壤污染状况采样调查检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环境相关工作,但该部分工作可由团队配备人员完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重点聚焦补充耕地质量评价验收主业,专业要求以土壤相关学科为主。 提问 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仅限土壤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设置存在限制性,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等相关问题。 回复: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条款备注所列 “1、土壤学类专业是指: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农化、土壤与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肥料、土壤检测、地理信息科学(系统)等专业”;该条 备注末尾 “等专业”仅指代与前述列举土壤方向紧密相关的同类土壤学科专业 , 与土壤学科紧密同源、土壤资源调查评价方向的相近专业, 最终以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准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承担本项目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技术总把控、耕地土壤理化性状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判定等核心业务,岗位重点侧重土壤学科专业技术能力,故该岗位专业范围与团队人员 “土壤学或环境学及相关专业”评分项做区分设置。 招标文件 “人员配备”团队人员评分项,面向普通团队作业人员,工作内容包含土壤污染采样调查、环境相关辅助工作,因此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纳入该条专业认定范围。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属于项目关键技术岗位,主要负责耕地质量评价核心技术把关,岗位技术侧重点与普通团队人员存在差异,因此两项评分条款专业范围设置不同,不属于评审口径前后矛盾。 本项目采购需求虽含有土壤污染状况采样调查检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环境相关工作,但该部分工作可由团队配备人员完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重点聚焦补充耕地质量评价验收主业,专业要求以土壤相关学科为主。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作修改,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原有条款执行投标。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庐江县岗湾街道庐巢路 41号 电 话: 0551-8733 5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0551-87011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主任 电 话: 0551-8733 5976 附件信息: 9.8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