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ZC-2026-036 项目名称:洋县黄安镇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黄安镇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黄安镇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至 2026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第2页-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各投标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洋县黄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 黄安镇+朴树村 联系方式: 15332508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一环路盛世国际2号楼写字楼20层2005室 联系方式: 0916-822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女士 电话: 0916-8227772 康诚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