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726210200020542-XM001 项目名称:古城街道曦景长安小区电梯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应及安装,电梯相关部件的拆除、供应、运输、仓储、卸货、安装、调试及最终交付验收,交付后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港澳台除外 ) 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2 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 A 级(含)及以上资质(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A 级(含)及以上资质(旧) , 或者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A 级及以上(新)资质; 3.2.3 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 A 级(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A 级及以上(新) 资质; ( 2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9-09至2026-09-15,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请供应商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
五、开启
时间:2026-09-0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方式,由供应商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46 号; ( 2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财库 [2022]19 号; (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 4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141 号; (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 国办发 [2007]51 号; ( 6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9 号; ( 7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财库 [2019]18 号; ( 8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财库 [2019]19 号; ( 9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 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 京财采购 [2021]741 号; ( 11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 财库 [2022]35 号; ( 12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京财采购 [2020]2381 号。 2.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beijing.gov.cn/ )上同时发布。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供应商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响应政策要求,鼓励供应商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路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8872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薛一凡、滕玉媛,1360139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一凡、滕玉媛 电 话: 1360139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