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HT20260902001 项目名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训练馆浴室、卫生间,公寓楼洗衣房,主楼门斗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2680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2680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训练馆浴室、卫生间,公寓楼洗衣房,主楼门斗维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 至 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国资国企交易平台(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6号)开标区,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国资国企交易平台(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6号)开标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中相关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监管部门(或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3200100002826 4、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联系方式:闫向征1834273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盘宇街长安华府网点52-21 联系方式:陈金萍0427-670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向征 电 话: 1834273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