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MET-2611YC0973 项目名称:上海海关缉私局辅助办案区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报价内容 交付日期 预算金额 1 上海海关缉私局辅助办案区改造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深化设计,施工在进场后50天内完成 70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行政处罚信息(较大数额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7)、具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8)、具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9)、项目负责人必为响应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 180 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 至 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或通过电子邮件(zhaobiao1@spmeetc.cn) 方式:现场领购或通过电子邮件(zhaobiao1@spmeetc.cn)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应递交的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 (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项目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缉私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二路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缉私局)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8890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洪燕 021-50934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燕 电 话: 021-5093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