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TCG20260903063 项目名称: 2027-2028年度洞头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督审查服务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 预算金额 (元):5000000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 7 -202 8 年度洞头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数量: 2年 预算金额 (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202 7 -202 8 年度洞头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造价咨询服务参照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费率为基准。本次投标以上述 基准的 70%为最高限制折扣率,高于该报价将予以否决,按无效标处理 。 2、 第一阶段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入围 单位,淘汰率 20%,具体淘汰方式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标项二 : 标项名称: 202 7 -202 8 年度洞头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 数量: 2年 预算金额 (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202 7 -202 8 年度洞头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 ,具体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竣工财务决算参照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费率为基准。本次投标以上述 基准的 60%为最高限制折扣率,高于该报价将予以否决,按无效标处理 。 2、 第一阶段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入围 单位,淘汰率 20%,具体淘汰方式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框架协议期限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 供应商须 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 》 。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 /至202 6 年 9 月 29 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 录 政采云平台获取 征集 文件,具体如下: 框架协议 --获取 征集 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 征集 文件】,填写获取 征集 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 征集 文件】即可获取 征集 文件;(备注: 1、本项目 征集 文件实行 “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 征集 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 征集 文件前应先完成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 征集 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 征集 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 “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 征集 文件浏览。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 征集 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 征集 文件的,针对 征集 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年 9 月 29 日 09 : 3 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 202 6 年 9 月 29 日 09 : 3 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征集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 1)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详见征集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 95763 。 ( 5)本项目执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