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2-00100 项目名称:辽中区2024年、2025年退化林修复验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1200.00 最高限价(元):5712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2024年、2025年辽中区退化林修复任务分别为1.2万亩和0.5万亩开展核查工作。为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实绩,落实上级关于退化林修复工作的管理要求,需对辽中区2024年、2025年退化林修复任务开展区级核查工作。采取全面核查的方式,对两个年度退化林修复工程进行100%核查,重点评估项目建设实际成效。

二、服务内容

1.数据处理及报告编制 1)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收集并整理作业设计说明书及图件(含矢量数据)、设计变更手续等资料。 2)内业数据建库:建立空间属性数据库。 3)数据成果质检: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规则,对外业回传的数据进行逻辑一致性、空间拓扑关系、属性完整性、数值合理性等方面的检查。 4)报告编制:按年度编制核查成果报告。 2.外业调查 1)复核退化林修复地块范围、核实地块面积。 2)现场调查因子: a.修复方式与措施:现场逐地块核实实际采用的退化林修复方式(人工补植、抚育改造、更替修复等),核查抚育管护情况等。 b.补植树种与配置:调查补植树种,查清纯林 / 混交林类型等。 c.补植密度与成活率(保存率):调查单位面积补植密度,成活(保存)率情况。 d.苗木规格:现地调查栽植苗木平均苗高、平均地径 / 胸径、平均冠幅等关键规格指标。 3.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123°。 4.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2083-2013); (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5)《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LY/T3179—2020 (6)《“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林草局,2025); (7)《辽宁省“三北”工程建设主要技术细则》;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成果文件:提供辽中区2024、2025年退化林修复核查成果报告。 4.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5.付款方式:完成服务,提交成果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6.付款条件:提供成果文件,开具发票。 6.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东环街54号 联系方式: 15204002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27890188 邮箱地址: sysz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4000800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边美竹 电 话: 1864025794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