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1102263260010000035-HZTHLS公开20260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丽水市莲都区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土壤调理剂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 1.▲pH≥8,▲CaO≥15%,▲MgO≥5%,▲有机质≥10%,适用于酸性土壤改良, 产品形态:▲颗粒状(CaO、MgO、pH以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土壤调理剂登记证为准,有机质含量以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pH≥8,▲CaO≥15%,▲MgO≥5%,▲有机质≥10%,适用于酸性土壤改良, 产品形态:▲颗粒状(CaO、MgO、pH以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土壤调理剂登记证,或以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有机质含量以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 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 3产品质量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中Ca0含量达到15%,每增加5%加1分,最多加2分;或MgO含量达到5%,每增加1%加1分,最多加2分。两项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肥料登记证上登记的数值为依据,须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产品质量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中Ca0含量达到15%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最多加2分;或MgO含量达到5%基础上,每增加1%加1分,最多加2分。两项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肥料登记证上登记的数值,或取得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依据;须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 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 3产品质量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中有机质≥10%,每增加1%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以肥料登记证上登记的数值或采用企业承诺,须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产品质量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中有机质含量达10%基础上,每增加1%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以肥料登记证上登记的数值,或取得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采用企业承诺为依据;须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中东路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杨晓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2609532 质疑联系人: 王会来 质疑联系方式: 13757850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东港路与东地路交叉口东侧天悦湾14栋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秦骁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355588721 质疑联系人: 彭杨 质疑联系方式: 0578-26751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8-213123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9.9更正)-调理剂采购 .docx 1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