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 的采 购项 目 编号: czlacg202609-003-03 原公告 的采 购项 目 名称:来安县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 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 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9 月 4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 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项,具体内容为:项目组所配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的,每1人加2分,满分6分。 疑问内容:本评分项满分 6分,按每1人加2分计算,最多计取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标文件条款原文仅表述为项目组所配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明确该计分人员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准确理解招标文件要求、避免投标响应出现偏差,现提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若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是否可计入本评分项的计分人员范围,参与本项加分? 事实依据:该评分项证明材料要求仅为 “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对人员岗位责任、是否担任项目负责人作出限定或排除性表述。 以上疑问,请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答复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我单位将依据贵单位的澄清答复,准确编制投标文件。 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若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的,参与本项加分。 质疑事项 2:(一)将业绩评分项中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即业绩年限放宽至近5年);如代理机构认为应采用滚动5年,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9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日(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5年)。 (二) 将业绩评分项中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修改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复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将结算复审项目明确纳入业绩评分范围。 (三)鉴于上述条款直接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实质性权利,请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收到本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如继续采用原条款的,应当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性论证。 (四)将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以保证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根据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如未予顺延,请书面说明合法性依据。 答: 1、竞争性磋商文件-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现修改为:“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结算复审是在工程结算初步完成后,对结算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再次审查、核对,以确保结算金额准确、合理、合规的工作。结算复审项目不计入本次业绩评分范围。 3、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 3:本项目技术资信分中项目人员配备:项目组所配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的,每 1人加2分,满分6分。 注:( 1)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请问我公司退休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可否参与打分。 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供应商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格式自拟)。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为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年龄在国家规定证书使用年限之前,执业年限应能覆盖项目工期),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同时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质疑事项 4: 我单位拟参与来安县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 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 目( czlacg202609-003 ) 的采购活动 , 现有以下内容存在疑问 , 特提出疑问: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视为 竞争性磋商 文件 的组成部分,与 竞争性磋商 文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 供应商 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 响应 文件 , 如因 供应商 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给各潜在 供应商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来安县政务中心 6楼 联系人:任玉勇 联系方式: 0550-561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来安县顿丘 工 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新安镇永阳东路 67号(老财政局四楼 ) 项 目 联系人:程铸月、李娜 联系方式: 0550-5631144、15715500525、18355008518 3.项 目 联系方式 项 目 联系人:任玉勇 、 程铸月、 李娜 电话: 0550-5612136、0550-5631144、15715500525、18355008518 附件信息: 三标包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