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122025000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冠英回迁房三期物业管理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行政处罚,采购结果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冠英新区回迁房(三期)项目采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中标供应商拒不签订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 乐山五通桥区冠英镇迎宾大道1号 联系方式: 18284311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工商银行5楼 联系方式: 0833-3292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雨露 电话: 0833-3292708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冠英回迁房三期物业管理费(N511112202500007420250925001)-文件集.zip 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