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591-ZCZX-G2026-0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园区星塘街停车场智慧立体停车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8-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9-28 14:00(北京时间) 2.本项目“第四章 招标书1.3 停车设备基本技术配置”中原“(23)断电安全操作:在非正常停电无法电力驱动驱车时,可以通过手动装置取车。”,现变更为“断电安全操作:因本项目为公共项目,需满足广大群众停车及应急处置需求。在非正常停电无法电力驱动驱车时,设备须具备断电应急取车功能,该装置不能影响设备自身的正常运行。验收判定标准:断电状态下,每组设备可在1小时内完成全部停放车辆的取出作业。” 3.本项目“第六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二)技术与质量及其它(55分)”中原“10.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独立完成过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项目且停车容量达到140个及以上车位的业绩,所提供业绩包含11层及以上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业绩须核验合同(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明确停车数量)及部分特检院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公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现变更为“10.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独立完成过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项目且停车容量达到140个及以上车位的业绩,所提供业绩含有8层(或8层以上)一组(或多组)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业绩须核验合同(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明确停车数量)及部分特检院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公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本项目鉴于各投标厂商设备结构形式存在差异,招标人不提供设备钢结构、制造、屋顶钢结构等相关图纸及相关工程量清单;屋面钢结构、屋面围护材质、排水沟构造做法均不作统一指定。 5.本项目不上人屋面及排水沟应满足GB 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具体施工工艺由投标单位结合自身投标设备结构完成深化设计并组织实施,相关全部费用由承包单位综合包含在设备投标报价内。 6.本项目钢结构防火要求,仅适用于设备配套的的屋面防水顶棚钢结构构架,立体循环车库本体设备钢结构无防火功能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实际使用功能不得低于清单描述内的相关要求。 更正日期: 2026-09-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19号南岸新地7号楼22楼 联系人:叶顺南 联系电话:0512-66606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1幢101室5-8F、19F 联系人:朱鸣蝶(项目负责人)、吴伟 联系电话:0512-6832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鸣蝶(项目负责人)、吴伟 电话:0512-68320471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附件: JSZC-320591-ZCZX-G2026-0058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