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JX-CG-GK-2026015
二、项目名称
泾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 1 号软件大厦 5 号楼 2-206-1 中标金额:肆佰柒拾捌万壹仟陆佰零伍元整( 4781605.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叁拾肆万柒仟壹佰贰拾叁元伍角整( 3347123.50 元) 评审总得分: 89.2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A 类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厢房) 品牌:盛阳 规格型号: 2800*1450*2100mm 、 JCDZ-A 数量: 54 座 单价: 2777.00 元 / 投口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小锋、林东良、徐圣友、丁红、吴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 100 万元以下部分(包括 100 万元)按 1.5% 收取,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包括 500 万元)按 1.1% 收取,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按 0.8% 收取。 2 、金额为: 56597.66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 88 号、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 B4 幢 119-120 号,联系电话: 0563-2662008 、 18756346222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296 号、电话: 0563-5123062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 88 号 联系方式: 0563-266200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 B4 幢 119-120 号 联系方式: 1875634622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王先生 电话: 0563-2662008 、 18756346222
十、附件
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df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