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湖州市博物馆 项目名称: 湖州市美术馆馆舍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湖州市美术馆馆舍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609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山水清音景区罗马建筑整体环境具有浓郁的现代气息,鲜明的水乡特点,较符合湖州绿水青山的城市理念。室内布局的容积率较大,总体较符合美术馆的四大功能要求,可以作为展示湖州形象的又一城市客厅。 2.根据2017年湖州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2018)14号)精神,会议原则同意市文广新局提交的关于湖州市美术馆筹建工作的有关建议要求,并由市美术馆向市城建投资集团(现由湖州菰城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租赁该建筑作美术馆场馆使用。 3.湖州市美术馆于2018年经单一来源方式向湖州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了该建筑作为馆舍,并于2019年11月正式对外开放。 4.馆舍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该建筑原本用途为普通楼堂馆所,改建成美术馆后进行了一定的建筑结构优化,同时为使该场馆符合公共美术馆馆舍条件,已投入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进行改造。为避免造成财政资源的浪费,同时确保市民观展的便利性与公共文化场馆馆舍的固定性,仍需续租该处房产。结合美术馆常态化展览策划、公共文化服务落地、场馆设施长效运维及年度文化项目统筹开展的实际工作需求,三年租赁周期能够保障场馆运营稳定、文化项目持续落地,规避短期续租频繁更迭带来的运营中断、资源浪费等问题,租赁期限设置为三年具备充分必要性与合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原则,本项目己具备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湖州菰城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湖州菰城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龙王山路仁皇山景区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0日 至2026年9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博物馆 联 系 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572-2398098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396781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