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014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无纸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及审判过程中的新增材料进行信息化流程服务包括档案出库、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档案入库、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等(2320万页,页数为预估数量,项目验收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服务期:2年。 3、服务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2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61432-1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及审判过程中的新增材料进行信息化流程服务包括档案出库、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档案入库、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等(2320万页,页数为预估数量,项目验收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中山市百思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西区烟洲社区翠景北道28号富沙湾花园16幢105卡 8,792,8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3.86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无纸化服务项目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及审判过程中的新增材料进行信息化流程服务包括档案出库、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档案入库、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等(2320万页,页数为预估数量,项目验收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年 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方碧君、薛家宇、赵宇航、王永建、付晓彦(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91,549.6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 联系人:陈怡洁 联系方式:0371-66677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56号11号办公楼3楼 联系人:秦少强 联系方式:0371-55613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少强 联系方式:0371-55613938